会员申请须知
入会资格
- 须为本港合法居民及旅游人士。
入会手续及费用
- 申请人可在本中心网站免费登记成为永久基本会员,以享用基本服务。
- 申请人提供之个人资料必须真实、准确、有效及完整。
会员权利
- 持有有效会员编号的会员可在本中心借用场地,参加小组、兴趣班及各类活动。
- 有效会员将不定期透过电邮收到本中心之通讯刊物,以获得本中心最新的活动、课程及服务等推广资讯。会员可随时于电邮向本中心表明或更改接收推广及宣传意愿。
会员义务
- 凡于本中心报名各类活动或借用场地时,请出示有效的会员编号,以便职员办理相关手绩。
- 会员不得转借会员编号给他人使用。
- 会员有义务遵守本中心的规则,爱护本中心的设施及公物。
港区国安法
会员在使用本中心任何服务及设施期间,须确保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》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维护国家安全的其他法律,不得从事违反上述法律的行为和活动。
终止会籍
任何人士的会籍一经确定,如需要退出会籍,可在本中心服务台办理删除会籍资料。会籍一旦终止,退会会员将不能再享用会员之权利。
收集个人资料声明
本中心确保辖下之服务于任何情况下收集、使用、储存、转移及查阅个人资料之程序均符合香港的《个人资料(私隐)条例》的要求。本中心将确保职员严格遵守本收集个人资料声明及隐私条例,详情请参阅下文以了解收集个人资料的政策。
收集资料的目的
本中心将根据你所提供的个人资料,处理你向本中心提出的会籍申请及下述资料用途。你可拒绝向我们提供个人资料,但若你未能提供足够个人资料,本中心可能无法处理你的申请或向你提供服务。请确保你所提供之资料正确无误及通知本中心任何有关资料改动。
资料用途
会员提供的个人资料将用于以下情况:
- 会籍及其他服务申请;
- 会籍、服务及活动记录;
- 服务意见及服务需要的意见搜集;
- 处理查询及意见回馈;
- 服务统计及分析用途;
- 向我们的会员提供本服务的最新消息和活动资讯。
资料的转移
本中心收集得来的资料乃源于会员自愿提供。在未得到会员同意时,资料除用作本中心指定用途,以及法律上、裁判上或政府审查上有需要以外,本中心绝不会向外披露任何个人资料。
会员所提供的个人资料,会供本中心在工作上有需要知道该等资料的职员或指定人士使用。本中心不会租用、出售、转移或披露所持有之个人资料予他人或非本中心有关单位,除非:i) 对方为于业务上向本中心提供服务的代理机构、承办商或服务提供者;ii) 会员要求之服务由有关人士/公司负责提供;iii) 已预先得到资料当事人的同意;iv) 对非法活动、怀疑诈骗、涉及或威胁到任何人的人身安全的事件作出调查、预防及采取行动;v) 遵循所有适用法津、规定、法律程序、具法律效力的政府要求、行政制度或规例要求。
查阅及更改个人资料
会员请确保向本中心提供的资料正确无误,并有责任向本中心更新资料,否则本中心有可能无法提供阁下要求之服务。
会员拟查询、更改或删除个人资料,请以书面与本中心的办事处联络:地址:九龙新蒲岗七宝街 2 号 收。